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規定:“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關于 通過繼承方式取得的房屋是否需要交納契稅? 的文章是由【谷騏財稅:http://www.hbdswj.cn/news/gsdt/535.html】整理或轉載,谷騏財稅提供公司注冊、代理記賬、稅務代辦、審計稅籌等專業財稅服務,為您解決代辦各種財稅疑難問題,歡迎您的咨詢!
其他代理記賬的相關內容
(顧問1分鐘內響應)
預約服務>
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