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舉例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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